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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課】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修正「農村社區自辦整體環境改善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資料來源:玉里鎮公所

一、 依據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112年10月18日農保建字第1121869701號函辦理。
二、 隨文檢附農村社區自辦整體環境改善作業要點修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