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幹事服務事項 一、 推行政令,反映民意。 二、 辦理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事項。 三、 協助辦理兒童、少年、婦女、身心障礙者、老人保護、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高風險家庭等通報、防治及訪查事項。 四、 代繕各種申請書表及辦理里辦公處證明事項。 五、 分送有關役政通知書、徵集令、辦理役男身家調查及兵役資料之查報。 六、 按規定每六個月召開鄰長會議一次。 七、 辦理各種公職人員選舉選務工作。 八、 辦理綜合所得稅輔導申報工作。 九、 協助農業災害現金救助案件之受理與勘查工作。 十、 里長交辦事項。 十一、 本所交辦事項。
¯里辦公處證明事項: 村里核發證明事項一覽表 →詳情請下載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