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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課>公告有關「自本 (111)年起申請共同運銷設施(備)補助,需符合「農產品 產銷供應鏈整合服務平台」上傳供貨資料相關規定」

  • 資料來源:玉里鎮公所
  • 聯絡人:王念澄

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有關農民團體自本 (111)年起申請共同運銷設施(備)補助,需符合「農產品 產銷供應鏈整合服務平台」上傳供貨資料相關規定,請查 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