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截止投標期限(110年10月13日上午9時)前,以掛號郵遞(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或寄達花蓮縣玉里鎮公所。 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延期至110年10月14日上午9時前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順延至110年10月14日上午10時本所第一會議室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