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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課】花蓮縣政府更正公告「行政院核定西拉雅族為平埔原住民族群,自即日生效,並受理西拉雅族民族成員名冊登記」內容

  • 發布單位:玉里鎮公所
  • 資料來源:玉里鎮公所

一、旨案更正原公告內容如下:

(一)公告事項第三項「公告期間」: 

1、原列文字:自115年8月13日起至120年8月13日止。 

2、應更正為:自115年8月13日起至120年8月12日止。 

(二)公告事項第7項: 

1、原列文字:經登載於西拉雅族民族成員名冊者,得持本府核發之登載證明函,至本縣任一戶政事務所,依本法規定申請取得平埔原住民身分,並登記西拉雅族民族別;其直系血親卑親屬申請取得平埔原住民身分者,應依本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等規定辦理。 

2、應更正為:經登載於西拉雅族民族成員名冊者,得持本府核發之登載證明函,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依本法規定申請取得平埔原住民身分,並登記西拉雅族民族別;其直系血親卑親屬申請取得平埔原住民身分者,應依本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等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