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機關:花蓮縣⽟⾥鎮公所民政課。
⼆、職 稱:課員。
三、職 系:綜合⾏政。
四、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第7職等。
五、名 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六、⼯作地點:花蓮縣⽟⾥鎮中正路148號。
七、⼯作項⽬:
(⼀)辦理民政課相關業務。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資格條件:
(⼀)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調任綜合⾏政職系任⽤資格之現職公務⼈員。
(⼆)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且無特考特⽤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品⾏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九、報名⽅式: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式應徵,說明如下:
(⼀)線上應徵: 請於⾏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上傳資料: 另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檔案後上傳附件
1.最⾼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相關資料未檢附⿑全或逾期上傳者,恕不受理報名。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辦理⾯試。未經錄⽤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四)報名⼈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員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5個⽉內有效。
(六)應徴相關問題請洽03-8883166轉210林小姐;⼯作內容問題請洽03-8883166轉110賴課⻑。
⼗、報名⼈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