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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室】「 民政業務性質-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 發布單位:玉里鎮公所
  • 資料來源:玉里鎮公所

花蓮縣玉里鎮公所112 年度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一、甄選名額:1 名。
二、工作地點:花蓮縣玉里鎮公所
三、工作項目:
(一)辦理全民健保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待遇:
(一)月支報酬新臺幣26,400 元,每日工作八小時。
(二)享有勞保、健保、勞工退休準備金等費用。
五、僱用期間:
(一)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中華民國112 年12 月31 日止。
(二)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三)工作時間:每日工作時間上午08:00~17:30。
(四)錄取人員僱用期間依本所臨時人員工作規則,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
本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不發資遣費。
(五)錄取人員如因個人因素,欲離職者,請於10 日之前告知本所,並移交相關資料。
六、報名資格:性別不拘,並符下列資格者: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熟悉電腦文書操作者。
(二)無不良嗜好,願配合本所工作者。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 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七、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112 年5 月29 日(星期一)下午17 時前檢具履歷表及相關資料寄(親)送花蓮縣
玉里鎮公所收(地址:花蓮縣玉里鎮中正路148 號、電話:03-8883166#111),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八、報名檢附資料如下:
(一)履歷表(請貼妥照片)。
(二)切結書。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五)特殊專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九、遴選方式:
(一)遴選方式:書面甄選。
(二)甄選結果公告:甄選結果10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報到: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後7 日內到職,未依指定之
報到時間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者遞補之。
十、錄取名額:正取1 名,備取1 名。
十一、附註:本職務係屬定期契約進用,僱用原因消失時,當事人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發資
遣費。
十二、本所「臨時人員」甄選依據本所臨時人員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