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6月1日農金字第1115064556B號函辦理。 |
二、 |
為保障稻農收入,並加速調整稻米產業結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111年1期開辦水稻收入保險,茲就本(2)期保險重點說明如下: |
(一) |
投保期間:111年6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 |
(二) |
投保地點:各鄉(鎮、市、區)公所及承保農會。 |
(2) |
保費補助:保險費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全額補助。 |
(3) |
理賠基準:各鄉(鎮、市、區)產量(附件1)減產超過2成,每公頃可獲理賠1.8萬元。 |
甲、 |
比照1期投保作業方式,請農民於申(補)報種稻作業時,併同填報授權(要保)書(附件2)辦理基本險之投保事宜。 |
乙、 |
協請公所先行代收授權(要保)書,並於收件後定期轉送農會,或由農會派員至公所取件續辦投保事宜。丙、未併同申(補)報種稻作業之農民,則須至種植地農會投保(要保書如附件3)。 |
(1) |
投保資格:提供未申報公糧農民自由選擇加保。 |
(2) |
保費補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50%保費補助,本府補助10%,農民最低只要繳交1成保險費,保單即可生效。 |
(3) |
理賠基準:為各鄉(鎮、市、區)基準產量減產超過10%以上即可啟動理賠,減產越嚴重理賠越多。 |
(4) |
保單類型:依種植方式,區分為「一般加強型」及「優質加強型」,兩者保費相同,其中優質加強型限「契作集團產區營運主體」,或取得「有機」、「產銷履歷」或「友善環境耕作」驗證之農民可加保,可獲得較高之理賠金額。 |
(5) |
理賠金額:由目標價格乘以啟賠產量與實際產量之差額計得。其中目標價格「一般加強型」為26.86元/公斤,「優質加強型」為28.92元/公斤。 |
甲、 |
一般農民:有投保意願者須洽種植地農會投保(要保書如附件3)。 |
乙、 |
稻米契作集團產區營運主體,可向產區內任一種植所在地農會投保(要保書如附件4),並檢附「契作戶農民清冊」,即得就清冊內之農民統一投保。 |
丙、 |
組織型大專業農:考量該類型農戶多有跨鄉鎮種植,且其組織型態類似契作營運主體,為簡化投保作業,自本(2)期作起納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登記在案之組織型大專業農,得至種植地所屬鄉(鎮、市、區)轄內任一農會,填報要保書(如附件3)辦理投保即可。 |
(四) |
保障實耕者權益:倘實耕者非土地所有權人,且未取得租約,僅需明確填寫書表文件所列地號、地段、投保面積等,並以本人切結方式至種植地農會即可辦理投保。 |
三、 |
為全面保障稻農權益,請貴單位加強宣導,善加利用公布欄、電子看板、跑馬燈或網站宣導,並輔以透過產銷班、農事小組或廣播、電話等方式周知;各農會辦理實績可列入農漁會考核及農金獎項目,請積極鼓勵農民投保。 |
四、 |
檢附相關宣導推廣DM及公所人員常見問答集,並已置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及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官網之「水稻收入保險專區」(https://reurl.cc/oe149q)供外界查詢;如有相關問題,亦可洽下列管道諮詢: |
(一) |
保險業務及資訊系統相關問題,請洽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02-2396-2381)分機186林先生、分機181黃先生、分機182賴先生、分機122許先生。 |
(二) |
法規相關問題,請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02-2351-6633)分機5891盧小姐、分機5838王先生、分機5809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