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甄選名額: 1名。
- 工作地點:花蓮縣玉里鎮公所
- 工作項目:
- 工程案件承辦。
- 工程結算資料辦理。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報酬薪點為 250 薪點,□工資新臺幣2萬4,000元,每日8小時(不含政府負擔勞健保、勞退費等)。
- 享有勞保、健保、勞工退休準備金及年終工作獎金等費用。
- 僱用期:110年3月15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試用期滿,如表現優異,本所續約。
- 每日工作時間: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佈之工作日,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30分。
- 報名資格:性別不拘,凡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下列資格者:
- 專科以上畢業(相關科系尤佳)。
- 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 無不良嗜好,願配合本所工作者。
(一) 曾受僱於本所,未經奉准擅自離職或因工作不力、操守不良等因素經解僱者。
(二) 曾犯內亂、外患、貪污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犯本款前段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三) 曾危害或滋擾,造成本所重大損害者。
(四) 監護、扶助宣告或有精神官能症者或患法定傳染性疾病者。
(五) 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者。
即日起至110年3月12日(星期五)下午17時30分前,檢具第九點相關資料親送(寄)至花蓮縣玉里鎮中正路148號 花蓮縣玉里鎮公所 收即可。
(電話:03-8883166),逾期恕不予受理。
- 報名表(請貼妥2吋半身照片)。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 切結書。
- 其他證明資料。
依所附書面資料進行審查,擇優錄取。
甄選結果於收件截止日起10日內公告於本所全球資訊網/最新訊息項下,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 報到:以電話通知錄用人員辦理報到,錄用人員應於接獲通知後7日內,依指定之報到
時間完成報到,否則視同放棄。
- 本所「約用人員」甄選依據本所約用人員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