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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課】徵選建設課約用人員1名,報名截至110年3月12日下午5點30分前

  • 發布單位:玉里鎮公所
  • 資料來源:玉里鎮公所

  • 甄選名額: 1名。
  • 工作地點:花蓮縣玉里鎮公所
  • 工作項目:
  1. 工程案件承辦。
  2. 工程結算資料辦理。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待遇:
  1. ▓報酬薪點為 250 薪點,□工資新臺幣2萬4,000元,每日8小時(不含政府負擔勞健保、勞退費等)。
  2. 享有勞保、健保、勞工退休準備金及年終工作獎金等費用。
  • 僱用期間:
  1. 僱用期:110年3月15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試用期滿,如表現優異,本所續約。
  2. 每日工作時間: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佈之工作日,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30分。
  • 報名資格:性別不拘,凡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下列資格者:
  1. 專科以上畢業(相關科系尤佳)。
  2. 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3. 無不良嗜好,願配合本所工作者。
  • 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約用人員:

(一)  曾受僱於本所,未經奉准擅自離職或因工作不力、操守不良等因素經解僱者。

(二)  曾犯內亂、外患、貪污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犯本款前段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三)  曾危害或滋擾,造成本所重大損害者。

(四)  監護、扶助宣告或有精神官能症者或患法定傳染性疾病者。

(五)  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者。  

  •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0年3月12日(星期五)下午17時30分前,檢具第九點相關資料親送(寄)至花蓮縣玉里鎮中正路148號  花蓮縣玉里鎮公所 收即可。

(電話:03-8883166),逾期恕不予受理。

  • 報名檢附資料如下:
  1. 報名表(請貼妥2吋半身照片)。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 切結書。
  5. 其他證明資料。
  • 甄選方式:

依所附書面資料進行審查,擇優錄取。

甄選結果於收件截止日起10日內公告於本所全球資訊網/最新訊息項下,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 報到:以電話通知錄用人員辦理報到,錄用人員應於接獲通知後7日內,依指定之報到         

時間完成報到,否則視同放棄。

  • 本所「約用人員」甄選依據本所約用人員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