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玉里鎮民代表大會第18屆第6次定期大會,謹訂於98年05月11日起至05月22日止,在本會議事廳召開12天。    花蓮縣玉里鎮民代表大會第18屆第13次臨時大會,謹訂於98年02月18日起至02月20日止,在本會議事廳召開3天。    97年10月份會計月報...詳全文    97年11月8日(星期六)上午7:00於玉里鎮璞石閣公園舉辦2008南都米鄉璞玉晨曦健行路跑活動歡迎參加...詳全文     國立空中大學97學年度下學期的招生月,歡迎加入空大 行列。   

    常見問題    
申報贈與稅應檢附那些文件?
(一) 贈與稅申報書。
(二) 贈與人贈與當年度之戶籍謄本正本,(若贈與當年度戶籍有變動請一併檢附遷入前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配偶不在同一戶者,須另附其當年度之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三) 贈與契約書或買賣契約書影本乙份。
(四) 贈與房屋者,請檢附已繳納之該房屋契稅繳納通知書收據或當期之房屋稅單影本一份。若係贈與新建房屋,請檢附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及稅捐處發給之房屋評價證明各一份。
(五) 委託他人代辦時附委託書一份。
(六) 贈與土地者,請檢附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繳納通知書收據影本一份。
(七) 其他因贈與附有負擔,申報自贈與總額扣除,或申報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者,請檢附各有關證明文件。
(八) 請攜帶贈與人私章,以備領取贈與稅繳納通知書或贈與稅免稅或繳清 證明書等使用。
[2006/1/1 下午 10:05:33]
 

網站建置:玉里鎮公所 ‧地址:花蓮縣玉里鎮中正路148號 
 
電話:03-8883166-8‧信箱:sas@mail.hlyl.gov.tw
傳真:03-8882674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00 ~ 17:30 週六、週日、例假日休息
本網站為版權所有,請尊重智慧財產權,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複製或做商業用途。